關于個人所得稅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的通知
單 位:财務處
各部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頒布的《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辦法(試行)》(國稅發〔2006〕162号)的規定,廣東省地方稅務局個人所得12萬元及以上納稅人自行納稅申報工作于2018年1月1日開始,3月31日之前完成。
1. 根據稅局要求,凡2017年全年個人所得達到12萬元及以上的教職工均須按要求自行在廣東省電子稅務局(網址:http://www.etax-gd.gov.cn/xxmh/html/index.html)或微信申報(具體操作詳見附件1、附件2)。
2.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11個應稅所得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産、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财産租賃所得,财産轉讓所得(包括股票轉讓所得和個人房屋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财政部門确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因為學校隻能統計教職工在本校的工資薪金收入,所以其它部分需納稅人自行統計如實申報。
3. 教職工可登錄“數字化校園财務辦公平台” (登錄方式詳見附件3)查詢個人2017年學校工資薪金收入及納稅情況,作為表格填寫的依據。同時,系統中顯示的密碼為2017年1月前入職且未修改過個人廣東省電子稅務局密碼的教職工初始登錄密碼。
4. 表格填寫參照附件4“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表指引和附件5“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表格樣闆。(注:應申報機關:廣州市越秀區地方稅務局稅源管理四科,街道鄉鎮信息:黃花崗街道)
“年所得額-境内”填寫年所得額标注數值,“應納稅所得額”填寫應納稅所得額标注數值,“應扣繳稅額”填寫應納稅額标注數值,“已繳(扣)稅額”填寫已繳稅額标注數值。此外,有稅收減免優惠的人員,減免稅額填寫應納稅額-已繳稅額的差額,并填寫個人所得稅減免附表。
工資科聯系電話:39322733
聯系人:範俊麟
财務處
2018年3月8日
附件:
1.申報登錄說明
2.具體操作說明
3.個人所得稅及輸入申報信息查詢登錄說明
4.“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表指引
5.“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填報表格樣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