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18年“助夢揚帆”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優秀大學生海外研學選拔工作的通知

單 位:學生處、學生工作部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開展2018年“助夢揚帆”資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優秀大學生海外研學工作的通知》(粵教助函〔2018〕16号)文件精神,為“全面推動保障型資助向發展型資助轉變”,充分發揮資助育人的導向功能,省教育廳拟開展“助夢揚帆——廣東省資助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優秀大學生海外研學項目”,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開展意義
  按照教育部的整體工作部署,“全面推進資助育人,推動保障型資助向發展型資助轉變”是今後相當長一段時間内國家和我省學生資助工作的重點。資助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優秀大學生海外研學,讓這部分學生獲得平等、多樣、優質的學習教育機會,增強愛國主義和中國夢教育,拓展他們的眼界、豐富學習閱曆、提升綜合素質,讓他們成為具有國際視野、家國情懷的棟梁之才。項目的實施将會在我省廣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樹立榜樣,鼓勵和激發他們全面發展的動力,這是高校資助育人的新形式,也是推動學生資助工作由保障型資助向發展性型資助轉變的積極探索。

  二、項目開展形式及經費資助
  經學校推薦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省教育廳将根據情況分批安排赴科研和學術水平較高的國家進行學術、科研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學習。海外研學的時間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間(7-8月),時間約為10-15天,項目由省教育廳按有關規定委托相關國際交流服務機構具體組織和實施。
  參加海外研學項目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際往返交通費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動、食宿、交通、保險等費用由省教育廳和學校資助。省教育廳為參加研學項目的每名學生資助經費1萬元,學生所需其餘費用由學校負責資助補足。

  三、項目要求
  1.因研學地點未知,申請的學生需确保報名後能按要求參加項目,通過選拔的學生需按時辦理好因私普通護照,以免影響簽證、培訓等相關事項;
  2.為更好達到出國研學的目的,提高項目的積極影響力,參加研學的學生要認真學習、交流,學有所獲,研學歸來後形成學習報告,分享研學經曆。

  四、申請及選拔
  (一)申請對象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的領導,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規章制度;
  2.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身體素質良好;
  3.二年級以上(含二年級)的全日制本科在校生,本人自願提出申請;
  4.學習成績優秀,英語水平良好,且曾獲國家獎學金或國家勵志獎學金;
  5.生活簡樸,經學校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6.在校期間未有過出國經曆。
  (二)學院推薦名額
  在學生自願申請的基礎上,各學院擇優推薦1名候選人參加學校組織的選拔推薦。
  (三)申請材料要求
  申請學生必須認真準備、如實填寫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表(見附件)
   2、個人成績單
   3、撰寫2000字以上的個人申請材料,内容包括個人簡介、獲獎情況以及詳細具體地反映大學期間思想政治表現、學習、志願服務、創新創業、學生工作、科研等方面的突出事迹。
   4、大學期間獲得的校級以上(含校級)重要獎項和榮譽證書、已發表的學術論文或專利發明複印件等相關材料,複印件均須經學院輔導員簽名确認與原件相符。
  (四)材料報送要求
  學院于4月16日前将推薦學生的申請材料提交至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紙質版上交至大學城校園行政樓105,電子版發送至xsczdb@gdut.edu.cn。
  (五)選拔及上報

  學校将于4月20日前組織公開答辯,最終評選出1名學生,經公示無異議後上報省教育廳。
  聯系人:何老師  聯系電話:020-39322619

  附件: 家庭經濟困難優秀大學生海外研學申請表

                            學生工作部(處)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