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屆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工作通知
單 位: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
各學院:
根據《關于做好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發放有關問題的通知》(粵人社函[2015]1859号和《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就業的實施意見》(穗府規[2018]19号)等相關文件精神,繼續設立就業專項資金用于學生求職創業補貼等項目。現将對在畢業年度内有就業願望并積極求職創業的城鄉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和殘疾高校畢業生、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通過自願申請,公平公正的篩選原則發放補貼的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要求
1.
申請項目: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
2.
申請對象:2019屆應屆畢業生
3.
申請條件(三選一):
(1)城鄉困難家庭(
指持有效期内的城鄉低保證
(
非低保金領取證
)
、五保供養證、特困職工證、扶貧卡和社區發放的零就業家庭證明卡等的家庭)高校畢業生
(2)殘疾高校畢業生(持本人殘疾證)
(3)學制時間内,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多次貸款的,隻需提供其中一次貸款合同,合同摘要不符合)
符合以上條件之一者即可提交相應申請資料
4.
補貼标準:從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補貼申請和發放程序
1.
個人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2019屆學生于3月18日前自願提出申請,逾期不候。
學生網上申請路徑:“太阳成集团tyc234cc就業在線系統
http://job.gdut.edu.cn ”——>“事務辦理”——>“求職創業補貼申請”。填寫申請内容,上傳相關證件材料,同時向所在學院提交以下紙質材料:
(1)《在穗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附件1,在系統填寫後直接打印)
(2)高校畢業生所持
體現
2019
年有效期内的家庭困難相關證件(證明)複印件
(此處符合條件
1/2
者提交)
注:學生在系統申請時,請上傳相關證件各頁作為附件(城鄉低保證
/五保供養證
/特困職工證
/扶貧卡
/殘疾人證
/零就業家庭證明
/國家助學貸款合同),同時請務必認真參照通知附件3和4的相關材料說明指引進行證件材料的完善。如經核查虛報冒領求職創業補貼的高校畢業生,将責令退回補貼資金,并由學校将不良記錄記入本人學籍檔案。
(3)國家助學貸款合同複印件
(此處符合條件
3
者提交,一份即可,編号需與系統填寫一緻)
(4)本人身份證複印件
(5)學校下發的本人
廣州地區工商銀行賬戶複印件(空白處親筆簽名+聯系方式)
(6)畢業生補貼項目确認表(落款日期留空)
個别證件如未年審,無法體現
2019
年度仍有效的(至少到申報當月
3
月份仍有效),需由發證單位出具有效期證明,申請學生可利用寒假期間把所需資料按要求準備好,于下學期開學時遞交給所在學院審核。
2.
學院初審。各學院結合通知要求及附件3和4的相關材料說明指引,對學生申請材料和申請資格嚴格進行初審,尤其是困難證件的種類和有效期問題,請務必于3月21日下午15:00前,将《在穗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人員花名冊》(可從系統導出,最終保留符合條件的學生)加蓋學院公章(附件2),以及審核通過的申請人提交的相關紙質版申請材料(排序)以學院為單位彙總交至大學城校區教學6号樓209-2學生就業指導中心陳老師,花名冊電子版發送至
gdutjyzdb@163.com。
注:材料中所提及的所有複印件材料,請學院務必蓋章審核是否與原件相符,尤其相關困難證件,須審核原件;申請人員花名冊各學院可在就業系統自行導出。
3.
學校複核。學生就業指導中心對學院初審通過的學生材料進行複核,确定各學院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人員名單,統一公示無異議後,彙總報送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為抓好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補貼“擴面提标”,求職創業補貼補貼标準從每人1500元提高到2000元,補貼發放工作關系到每一位高校畢業生的切身利益,請各學院高度重視,務必認真閱讀、理解文件内容并安排人員把相關文件精神傳達給學生,讓學生了解國家的就業扶持政策,發動符合條件的學生積極申請,切實做好政策宣傳和申報組織工作。
學生就業指導中心聯系人:陳老師 大學城校區教學6号樓209-2
聯系電話:020-39322612
附件:1. 《在穗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申請表》(在系統填寫後直接打印)
2.《在穗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人員花名冊》
3.《關于高校畢業生求職創業補貼佐證材料的說明》
4.《畢業生補貼項目确認表》
以上附件點擊打包下載
黨委學生工作部 學生工作處
2019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