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太阳成集团tyc234cc太阳成集团tyc234cc!

所在位置: 首頁 > 學工動态 > 正文

首頁

轉:關于開展2019屆優秀畢業生評選活動的通知

2019-04-29 作者: 浏覽數:
關于開展2019屆優秀畢業生評選活動的通知


單 位: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在2019屆畢業生中挖掘優秀典型,充分發揮榜樣引領作用,激勵和引導廣大學生堅定理想信念,奮發向上,積極進取,經研究,決定開展2019屆優秀畢業生評選表彰活動。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對象
  2019屆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二、評選條件
  (一)本科畢業生評選條件
  1.基本資格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場,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無不良的信用記錄;
  (3) 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願者服務,關心集體、熱心公益、樂于奉獻、勇于擔當、責任感強、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在學生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師生評價較高;
  (4)堅持體育鍛煉,身體健康,達到國家有關大學生體育鍛煉标準。
  2. 申請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具有正确的就業觀與擇業觀,積極參加“三支一扶”、“志願服務西部服務計劃”等國家基層就業項目,自願赴西部、邊遠、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
  (2)響應國家号召,積極報名參加大學生入伍預征,自願獻身國防事業;
   (3)認真完成畢業設計及畢業答辯,在畢業生鑒定、畢業生感恩教育、文明離校等畢業班工作中表現積極,以身作則,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引導和帶動廣大畢業生做到文明、安全離校;
   (4)本科在讀期間,學習勤奮,成績優秀,連續三年獲學校獎學金;
   (5)本科在讀期間,積極參加創新創業實踐、專業技能實訓及文體活動,在參加省級及以上各類大賽中取得優異成績,或在有關重大活動中為學校争得榮譽。
  (二)畢業研究生評選條件
  1.基本資格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立場,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自覺擁護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
  (2) 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遵守校紀校規,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行為習慣,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無不良的信用記錄;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願者服務,關心集體,熱心公益,樂于奉獻,勇于擔當,責任感強,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在學生中具有一定的影響力,師生評價較高;
   (4)學習勤奮,積極參加學術研究和科研實踐活動,研二研三階段曾獲得研究生學業一等獎學金,或曾獲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黨員、優秀研究生幹部、優秀團員等榮譽稱号;
  (5)滿足申請學位論文答辯資格的條件,學位論文評閱成績均達到80分以上(含80分)。
  2. 申請條件(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具有正确的就業觀與擇業觀,積極參加“三支一扶”、“志願服務西部服務計劃”等國家基層就業項目,自願赴西部、邊遠、貧困地區和艱苦行業就業的畢業生,可适當放寬條件推薦參評;
  (2)響應國家号召,積極報名參加大學生入伍應征,自願獻身國防事業;
  (3)曾獲得研究生國家獎學金,或廣東省優秀學生(研究生階段),或中國大學生年度人物(含提名獎)省級以上(含省級)等稱号;
  (4)積極參加創新創業實踐活動,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各類創新創業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或在省級以上(含省級)各類重大比賽、活動中為學校争得榮譽;
  (5)曾多次獲得研究生學業一等獎學金,或多次獲校級以上(含校級)優秀學生黨員、優秀研究生幹部等榮譽稱号。
  三、評選程序
  (一)個人申請
  學院通過各種形式宣傳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通知,5月4日前,符合優秀畢業生評選條件的學生登錄太阳成集团tyc234cc就業信息網(網址:http://job.gdut.edu.cn),具體操作路徑為:登錄個人中心——點擊“事務辦理”——點擊“優秀畢業生申請”——按要求如實填寫申請資料後點擊“提交”。
  (二)學院評選
  4月22日~5月15日,學院成立優秀畢業生評優小組,登錄就業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job.gdut.edu.cn/old/uni/?a=login),點擊“學生服務”中“優秀畢業生管理”一欄進行資料審核。
本科畢業生評優小組原則上應包含學院黨委副書記、輔導員、班主任、學生代表,畢業研究生評選小組成員原則上包含學院黨委書記、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長、導師代表、輔導員和學生代表。評優小組對申請優秀畢業生的學生進行資格審查和評選,開展院級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本科畢業生按照不高于本院2019屆畢業生總人數的3%評選出優秀畢業生候選人,畢業研究生按照不高于本學院2019屆研究生畢業生總人數的10%評選出優秀畢業生候選人。
  學院評優工作組完成初審工作,在學院公示不少于3天,無異議後,5月16日下午16:30前将學生名單(請在就業信息管理系統導出下載)報送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
  (三)複審。5月17日~5月21日,學生處對報送的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單及其推薦材料進行複審。
  (四)公示。5月22日~5月26日,學校對候選人進行5天公示,确定優秀畢業生名單。
  (五)學校表彰。頒發榮譽證書和紀念品。
  四、工作要求
  1. 請各學院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評選出一批具有典型示範和引領作用的畢業生代表;
  2. 請各學院嚴格審查申報材料,杜絕弄虛作假,同時處理好公示期間學生的申述問題;
  3.各學院在不違背上述評選條件的原則下,可結合實際制定本學院的評優操作細則,學院評優操作細則須提前向學生公布,并在規定時限内順利完成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
  五、其他說明
  學校評選結果公示後,到畢業生離校前,有以下原因者撤銷其“優秀畢業生”榮譽稱号。
  1. 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2. 無法獲得畢業證;
  3. 其它與本評審要求相違背的原因。

  聯系人: 陳老師,謝老師   39322612;39322618


                                                               黨委學生工作部、黨委研究生工作部、學生工作處
                                                                                            2019年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