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再次重申合理使用電子資源的公告
單 位:圖書館
近年來,為了更好地服務于學校高水平大學建設的戰略目标,學校購買了多種外文電子資源數據庫的使用權,較好地保證了學校教學、科研和學科建設對信息資源的需求,受到廣大師生的歡迎。
按照知識産權公約和我校與數據庫商簽訂協議規定,我校師生應合理使用圖書館訂購的電子資源數據庫,以維護全校用戶的合法權益及學校的良好聲譽。電子資源出版公司十分重視對知識産權的保護,有嚴格的監控措施和技術手段。
近期有電子資源出版公司向我們反映,2018年5月12日-2018年6月1日出現過兩次過量下載行為,并提供了具體的IP地址。該公司已經對我校發出嚴重警告,随時會禁止IP段222.200.98.0-255的訪問。
為此,我們再次重申合理使用電子資源規則:
1.不得使用網絡下載工具批量地進行下載、浏覽、檢索數據庫等操作。
2.不得超過正常閱覽速度下載圖書館電子資源。
3.不得将所獲得的文獻提供給校外人員,不得将個人網絡帳号提供給校外人員使用本校電子資源,更不允許利用獲得的文獻資料進行非法牟利。
4.校内任何個人不得設置代理服務器閱讀或下載電子資源。校内單位若由于特殊需要需設置代理服務器,一定要事先得到圖書館允許,并且保證該服務器不得允許校園外IP通過它訪問圖書館購買的電子資源。
5.一旦發現違規行為,圖書館将協助學校有關部門進行追查,同時參照有關單位做法,進行如下處理:
(1)通知所在單位領導,違規當事人于三個工作日内到圖書館接受調查并提交書面檢讨,圖書館向全校範圍發布通報批評,并将其書面檢讨在圖書館主頁上公布;
(2) 禁止違規下載IP地址訪問電子資源一個月;
(3) 停止借書權限半年。
情節嚴重者,将報請學校予以紀律處分。由此而引起的法律上的一切後果由違規者自負。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