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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開展2019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的通知

2019-02-26 作者: 浏覽數:

單 位:人事處、黨委教師工作部

各有關單位、博士後研究人員:

根據《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19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博管辦〔2019〕1号)的精神,全國博管辦決定開展2019年度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為做好此項工作,現将我校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項目名稱

1.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引進項目資助優秀的外籍(境外)和留學博士來華(回國)在國内博士後設站單位從事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由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和博士後設站單位共同承擔,其中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資助每人每年20萬元人民币,博士後設站單位配套資助每人每年10萬元人民币,包括在華從事博士後研究期間個人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來華往返國際旅費等。2019年度計劃資助300人。

2.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派出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應屆博士畢業生到國(境)外優秀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的優勢學科領域,合作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0萬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從事博士後研究第一年的生活開支、住房補助、社會保險及往返旅費等。其餘資助經費由國(境)外拟接收機構或合作導師承擔。國(境)外拟接收機構或合作導師提供的資助經費原則上應與全國博士後管理委員會資助經費金額相同或接近。2019年度計劃資助120人。

3.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

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資助優秀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資助經費為每人3萬元,主要用于赴國(境)外開展學術交流活動的交通費、食宿費、會議費等。2019年度計劃資助100人。

4.香江學者計劃

香江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學,在港方合作導師的指導下,以港方大學合約研究人員的身份開展博士後研究,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人民币和36萬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博士後在港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保險及往返旅費等。2019年度計劃資助60人。

5.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每年選派内地博士到澳門指定的培養單位,在合作導師的指導下,在澳門優勢專業領域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資助經費為每人36萬元澳門元和30萬元人民币,主要用于獲選人員在澳門期間的生活開支、住房補貼、社會保險以及往返旅費等。

澳門培養單位協助提供自費的醫療服務計劃,視情況提供學校宿舍(住宿費自理)。合作導師負責所有研究工作的其他開支(如消耗品、實驗儀器、出差費用、出席國際會議經費等)。2019年度計劃資助30人。

6.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

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與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合作實施,每年選派新近獲得博士學位的優秀青年科研人員赴德國亥姆霍茲聯合會下屬的研究所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為期2年。中方資助每人30萬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資助每人1500歐元。資助經費可用于生活津貼、健康和意外傷害保險和研究、差旅費用。2019年度計劃資助50人。

二、項目申報截止日期

項目類型

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截止時間

校内申報截止時間

引進項目

第一批次

3月15日

3月11日

第二批次

6月15日

6月11日

第三批次

9月15日

9月9日

派出項目

3月15日

3月11日

學術交流項目

第一批次

3月15日

3月11日

第二批次

6月15日

6月11日

第三批次

9月15日

9月9日

香江學者計劃

3月20日

3月15日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3月20日

3月15日

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

4月25日

4月19日

三、申報程序及材料要求

1.請申請人仔細閱讀《2019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詳見附件),了解相關申報要求。

2.請申請人登錄中國博士後網站“國外境外交流項目申報系統”(http://bg.chinapostdoctor.org.cn/V3/InterCommunion/Login.aspx),填寫相關信息,上傳相關材料,并在網上提交申請。

3.提交申請紙質材料:

項目

材料

引進項目

派出項目

學術交流項目

香江學者計劃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

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

項目申請表

√英文填寫

有效身份證件


博士學位證書或答辯決議書


國外機構正式邀請信






科研學術成果證明材料


國際交流會議通知

(英文)






國際學術交流會議邀請函(英文)






論文被會議收錄的證明(英文)






專家推薦信






表内打“√”的欄目為每個交流項目需準備的紙質申請材料。

請申請人于相應項目校内申報截止時間将紙質申請材料報送至學校人事處博管辦(行政樓408),逾期不再受理。紙質申請材料需合訂成冊,一式3其中1份由推薦學院在“單位意見”欄具體詳細地填寫學院推薦意見,學院相關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其餘2份不需填寫學院推薦意見,無需簽字蓋章,A4 幅面,左側裝訂,加封面、目錄。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還需将全部申請材料制成一張光盤(5M以内)一并上報。

四、注意事項

1.請各推薦學院按照時序進度,積極組織申報工作,通知符合條件并有意向申報的人員盡早做好有關準備工作。

2.請各推薦學院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強在應屆博士畢業生群體中的宣傳,吸引更多優秀博士加入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

3.申請人可同時申報澳門青年學者計劃與香江學者計劃,申報的項目崗位須屬于同一一級學科。

4.申請材料應保證材料真實、準确,電子材料和紙質材料内容完全一緻,且所有申請材料均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發現虛報或僞造内容,一經查證,将取消申請人申報和獲選資格。

5.獲資助人員(除博士後國際交流計劃學術交流項目獲資助人員)應在資助通知下發之日起6個月内赴外或來華(回國)辦理進站手續,開始博士後研究工作,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6.申報時未提交博士學位證書的獲資助人員,進站時學校将核實其學位證書。如無學位證書,将報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取消其獲選資格,不得辦理進站手續。

7.未盡事宜,詳見《申報指南》

五、其他

聯系人:羅老師

聯系電話:39322270

附件:《2019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

人事處、黨委教師工作部

2019年2月26日